保险在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要,很多企业都会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今天跟着蜜蜂岛小编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保险缴费支出的税务处理吧~
一、社会保险
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二、补充保险
我们常说的补充保险主要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多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形式运营。
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三、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品类繁多,个人为提升保障水平,对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愿较为强烈,企业为分散经营责任风险,保护职工权益,也会主动参加各类责任保险,但不是所有的商业保险缴费支出都能税前扣除。
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试点地区内可享受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个人,凭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平台出具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办理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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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像一个项目的利润是不是收入-成本-管理费-税费这样子算?比如我100万的项目,92万的成本,管理费+税费=5万,那这个项目的利润就是100-92-5=3万,这3万就是最后要退给项目老板的利润【答】利润的基本计算方法通常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税费等支出,在您所举的例子中,项目收入为100万,成本是92万,管理费和税费总共5万,按照“利润=收入-成本-管理费-税费”这个公式,计算得出的3万就是该项目的利润,如果没有其他额外的收支情况,这3万可以理解为项目最终的盈利,是否退给老板,需依据项目具体约定来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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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Excel听到中间公式哪里卡壳了,比如:我听到分级显示操作步骤哪里公式怎么来的搞不懂,在辅助列建立公式,可以详细把公式备注告知我吗?这步没弄懂就进行不下去了[流泪]【答】这是哪一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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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ppp项目,2023年确认收入400万,当时结转了400万成本,还剩余700万成本,是贷款利息,在长期应收款 成本 贷款利息 里面记着没有结转,这个月确认收入600万,是否可以把23年没结转的贷款利息结转到本月??【答】可以呢,应按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在本月确认600万收入时,将之前挂账的700万贷款利息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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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商业地产会计吗?比如中骏世界城【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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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政府会计工资的分录,做细,怎么做,左右两边逻辑关系【答】政府会计工资分录涉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方面,两者逻辑关系在于全面反映工资业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状况。 财务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根据人员所属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等 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贷: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预算会计分录: 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根据单位性质)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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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如果开过发票后发生现金折扣冲收入的话 那不是记账凭证和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了? 销项金额多了 需要用的进项不就多了吗【答】您好,现金折扣引起的发票额与实际支出款不一致是正常的经济现象,发生现金折扣时会计以付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款为原始凭证,虽然记账凭证和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但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销项税按发票上的金额计算,不需要因为现金折扣而调整销项税金额,所以不存在因为现金折扣导致销项金额多从而需要更多进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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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题目是不是讲错了,现实中打车是可以开全额发票的,不可能只交那么一点税。乘客打车支付了98元,就可以在平台上开具98元的发票。这个分录是不是错了【答】在申报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全额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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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更改辅助科目,应收账款时没有显示国外那个名称?【答】进入辅助核算后在“操作”下有个修改按钮,点击进入以后就会可以操作修改,国外客户名称需在“辅助核算”及“会计科目”里都有,录凭证的时候就会有,具体可参考系统的“全盘账操作指引”按顺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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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2017年-2020年有个体户应付账款贷方余额为716万,2023年该个体户已经注销,但是还有716万余款未付, 直到2024年-2025年期间公司陆续支付进个体户法人个人账户上冲销716万应付账款, 后经个体户法人的个人账户代为支付2024年-2025年的成本费用,但是这笔经手个人账户代为支付的费用未体现在新年度的成本上, 2024年-2025年收入5157万,成本4863万,而这部份的成本因为缺少公司用个体户代为支付的费用,不得不去预先开往后时间的费用发票,这造成了一直循环补之前的费用款,当期的税负就变高,这要如果解决这种现状【答】把法人代付的 2024—2025 年成本补入账 + 补开发票,做前期差错更正,更正对应年度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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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们这个实操,都没有更新的练习吗【答】如需更新老师是会逐步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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