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使用现金支付的4大税务风险,会计不知道,小心背锅!
2020-10-28 99人已阅读

现金支付是企业常用的支付方式,但是注意了,三种情形现金支付,多交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现金支付还有管理风险、稽查风险等,如何规避,看完蜜蜂岛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这篇文章就懂了!


情形一

A公司用现金支付了10万元的设计费,当月没有取得发票,先用合同及付款收据入账。后来,设计公司经营不善而注销,这张发票没有收回来,到了汇算清缴时,这项费用是否需要调增?

答复:

由于这项费用是现金支付的不能税前扣除。如果采用的是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支付的方式,凭借注销的证明资料,合同、转账凭证等可以税前扣除。

 

情形二

B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代办协议,用现金支付了佣金,汇算清缴时,这笔佣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复:

由于这项费用是现金支付的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的佣金,必须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方式才可以税前扣除。

注意,如果用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或者佣金,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佣金指的是代理公司、代理人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政策来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第二条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情形三

C公司安置了5名残疾人,本年度用现金支付了工资30万元。汇算清缴时,这笔工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吗?

答复:

由于这项费用是现金支付的,可以税前扣除但不能享受100%的加计优惠政策。如果是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则可以享受。

 

除了上面所说现金支付导致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外,现金支付还存在管理风险、内控风险、被稽查的风险等。

 

1.管理风险大

企业如果频繁采用现金支付,就需要对现金进行管理,比如日常盘点、频繁的存取现金,维持现金在一个合适的水平内等,这都会无形中增加现金管理的成本。

目前,大额现金管理制度在河北、浙江、深圳施行,对公账户取现的管理标准是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就要进行预约登记。

 

2.错付成本高

现金支付非常可能发生错付,比如将一笔货款支付给某公司的业务员,如果业务员没有将款项及时给供应商,那后期再去追回就非常麻烦。并且,金额一旦错付,肯定很难追回。

但是如果转账支付就方便多了,银行转账出错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即便转错款项,利用金融的手段也是可以追回的。

 

3.被稽查的风险大

虽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放工资可以使用现金,但在目前的各种支付手段普及的现状下,还使用现金支付大额工资,就难免让人怀疑了。
 

通常给临时工发放工资图省事,使用现金发放,还有一些公司是私设小金库,把收到的现金货款直接发放了工资。

注意了,由于现金发放工资通常连接着偷逃个税,税务局对这方面非常敏感,大额现金发放工资的一定要注意稽查风险!

 

4.虚开发票难说清

现金收付款通常与虚开发票也有剪不断的关系,虚开发票的风险有多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里就不再赘述。

还有一些公司是被动与虚开发票扯上了关系,比如上下游是虚开发票的公司,这个时候税务局顺藤摸瓜,就需要公司提供与虚开发票公司交易真实的凭证了。

这里其实主要是要证明四流一致。“四流”指的是合同流、发票流、货物流、货款流。对应的证明凭据分别是:合同或协议、发票、发货单、出库单、运输单等单据、银行回单。这个时候,如果这笔款项是现金支付,不能提供银行回单,就很难说清,可能真的就会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现在你知道公司业务用现金支付的风险了吧,看完以后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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