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蜜蜜在某平台看到这样一条提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问题中这笔住宿费属于招待客户的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我们再来看看与住宿发票有关的几个问题~
案例分析
1.张三参加企业年会产生了8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票,其进项是否可抵扣?
答:年会发生的费用是属于福利性质的,开了专票也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李四参加年中工作总结会议,产生了6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票,其进项是否可抵扣?
答:参加工作会议而产生的费用,开具专票可以抵扣。
3.王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旅游,产生了10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票,其进项是否可抵扣?
答:这属于福利费用,开了专票其进项不可以抵扣。(依据同上)
4.赵六去外地考察、学习,产生了16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票,其进项是否可抵扣?
答:是为了公司业务产生的费用,可以抵扣的。
5.周七出差的时候,一直都是在住宿的酒店用餐,酒店把1000元住宿费1000元和300元餐饮费开在了同一张专票上,这张发票的进项能否抵扣?如何抵扣?
答:先将整张发票作认证抵扣,抵扣进项税额73.58(1300/1.06*0.06)元,然后把餐饮费对应部分的进项税额16.98(300/1.06*0.06)元作进项转出。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刘八因公出差,住宿费花了1500元,开了专票,按照公司差旅报销标准只能报销1200元,该笔进项怎么抵?
答:先将整张发票作认证抵扣,抵扣进项税额84.91(1500/1.06*0.06)元,再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16.98((1500-1200)/1.06*0.06)元作进项转出。
超过标准的差旅费公司不报销,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可视作员工“自愿”多付的,归为个人消费,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个人消费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的。
注:5.6两种情况有另一种处理方式——“部分勾选”,即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应用“部分勾选”功能,手动修改本期抵扣金额。需要注意,选择了“部分勾选”后,发票的状态会变成“已抵扣”,该张发票剩下的金额不能再进行勾选抵扣。
最后提醒
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重要的不是费用本身是什么,而是要认清它属于什么业务性质的费用。如果一开始那个问题中的费用是因为外聘的讲师给员工做培训而产生的,那么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进项就可以抵扣。
另外,在判断一张发票的业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之前,要保证开具的发票是没有问题的,合规的,包括发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一些细小的问题,否则再怎么判断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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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该增值税该记入哪里?【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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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2 642[400 000/(1+6%)×6%] 这里为什么不把预计不被消费的按比例结转的收入计算结转“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不被消费的那部分50000元,什么时候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里【答】在计算“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在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这里的400000元是实际消费金额,只有实际消费时才产生纳税义务,所以用实际消费金额400000元来计算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到销项税额的金额,预计不被消费的部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所以暂不计算。 对于预计不被消费的那部分50000元,当确定其确实不会被消费时(比如储值卡过期),就可以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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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这道题是重要性【答】重要性原则关注会计信息对决策的影响。企业支付下半年报刊杂志费600元,金额相对较小,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逐月分摊到下半年各月,核算会比较繁琐,且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将这600元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虽然不符合严格的权责发生制,但简化了会计核算,且由于金额小,不会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体现了重要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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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C答案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是无线连带责任?【答】乙原本是作为限合伙人,但当乙变为普通合伙人后,法律规定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需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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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网上搜用益物权也可以是动产【答】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虽然《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但实际法律中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的客体都是不动产。因此,实践中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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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没说是一般纳税人,为什么不加税。【答】如果题目是考虑增值税,通常会给出增值税税率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条件,没有这些提示,一般则默认相关税费为不可抵扣的税费,应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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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判断什么时候用权责发生制,什么时候用收付实现制【答】哪个课程的题呢请提供订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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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面的10是怎么来的【答】借款时间从3 月到 12 月共计1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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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存款(倒挤)此处怎么理解?【答】在这个业务里,材料价款 45 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5 850 元,购买材料总共需要支付的金额是45 000 + 5 850 = 50 850 元,而甲公司的应收票据只有 50 000 元,不足以支付全部款项,差额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银行存款金额是50 850 - 50 000 = 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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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题麻烦解释一下B?【答】加速折旧法的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计提较多的折旧,后期计提较少的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往往效率更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利益,前期多提折旧,能更合理地将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各期实现的收入相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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