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习知识点】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上市公司配股与增发的条件
2020-10-21 99人已阅读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攻略,“会”人一步,占尽先机。为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每天都会更新哦~

今天我们来学习:上市公司配股与增发的条件

1.配股

上市公司配股除了应满足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配股失败)

2.增发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了应满足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者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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