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习知识点】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证券的承销
2020-10-22 99人已阅读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攻略,“会”人一步,占尽先机。为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每天都会更新哦~

今天我们来学习:证券的承销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证券公司承销的,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的,应当有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2.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3.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4.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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