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蜜蜜为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易错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这不仅是很多考生容易错的考点,还是历年的高频考点噢
《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及易错点:民事诉讼时效
章 | 第一章 总论 |
节 |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考核内容 | 1.民事诉讼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
考频 | ★★★ |
常考题型 |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
1.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使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真题回顾】
【单选题】2017年12月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乙银行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一定期限,该期限为( )。(2018年)
A.3年 B.5年 C.10年 D.2年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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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题不明白,可以讲一下吗【答】您可以参考以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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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这个员工没有工作满一年,为什么可以在当年休年假【答】江某并非在乙公司工作未满1年,而是累计工作年限已满5年(在甲公司已工作满5年),满足职工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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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产减值准备20万不是12月份提的,为什么要算12月份的利润减少?【答】答案解析里的20并不是之前计提的那笔2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而是12月份处置N设备时产生的资产处置净损失,这笔损失是12月当期发生的,所以需要计入12月的营业利润。 先计算N设备出售时的账面价值:400(原值) - 276(截至11月底已提折旧) - 20(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 - 4(12月新增折旧)= 100万元 N设备出售价款为80万元,因此处置产生净损失:100 - 80 = 20万元,这个20万就是答案里影响12月营业利润的金额,它是处置当期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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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目解析里面不是也有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吗?为什么不对呢?【答】题目问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会计处理”,用到的科目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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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这道题,完全没有理解到解析的意思,尤其是对应减值为什么1200*200/800?【答】因为减掉的是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而题目给出的200是账面原值,需要计算出账面价值,120总的减值*200/800替换部分占设备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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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题与本章第30题重复。。。。。。。【答】您刷新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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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C和D内容重复。。。。。。。。。。。。。。。。。。。。。。。。。。。。。。。。。。。。。。。。。。。【答】您刷新看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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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干并没有强调“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情况下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那么就应该默认适用“一般规定”【答】您考虑的非常细致,题干中应该标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感谢您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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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序时账,什么是总分类账【答】序时账:称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总分类账也称总账,是按总分类账户(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总分类账能全面、总括地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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