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的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2020年度我省组织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海南省财政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试考务工作由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
二、 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和缴费
2020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1日内完成网上缴费,我省网上缴费时间于12月1日22: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此次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不安排补报名。
(三)报名流程
1.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学籍(或学校)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2. 登录“(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步骤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
3. 若报名信息填写有误,缴费前可自行登录修改。11月30日22时报名系统关闭,相应的考试教材网上订书系统同时关闭,有需要订购考试教材等资料的考生,注意把握订书时间。
(四)资格审核
2020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海南考区实行“资格后审”制,即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报名系统打印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所在单位意见及签章)和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详见附件3)进行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完成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填报。报考人员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条件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试费用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执行,报名费每科55元(含上缴财政部评价中心的考务费每科6元)。报名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并及时上缴国库。
三、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考生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海南省考区于2020年5月9日—11日举行,共6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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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9 日至 11 日 (共 6 批次) |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四、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 考区设置
初级资格考试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六、 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18日前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通告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等事项。
(二)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22时止,网上报名、缴费。
(三)2020年4月20日至5月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2020年5月9日至11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海南省财政厅官网通知公告),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20天内,按“海南省财政厅官网通知公告”要求,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复查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审核工作进行检查。
(四)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共同抓好考试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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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增值税率13%是从哪里得来的,题中并没有写出增值税税率是13%【答】这是考试中默认需要掌握的税率常识,不需要题目额外给出哦:本题明确说所有相关企业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加工劳务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税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就是13%,因此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直接使用13%计算即可。该批原材料市场价格为200万元,甲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这里可以换算增值税率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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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利息费用总额为什么这样算【答】利息费用总额为原有负债利息与新增负债利息之和,原有负债利息=原有负债金额×平均利息率=1000×10%=100(万元),甲方案新增负债金额=新项目投资额÷债券发行价格比例=8000÷120%=20000/3(万元),甲方案新增负债利息=新增负债金额×票面利率=20000/3×6%=400(万元),甲方案下利息费用总额=原有负债利息+甲方案新增负债利息=100+400=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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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全额预缴款发行是我国早期股票发行曾使用的方式,不是目前主流发行方式,答案不是B,D吗?【答】全额预缴款发行仍在使用,它结合了网上定价方式,投资者需要先将全部申购资金存入指定账户,之后根据有效申购情况按比例配售股票,多余款项会返还给投资者,而上网竞价发行在1994年试用后一直未被落实,目前没有既定的法规文件支持,所以不属于我国目前使用的股票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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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题不明白,可以讲一下吗【答】您可以参考以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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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题不明白,可以讲一下吗【答】您可以参考以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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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这个员工没有工作满一年,为什么可以在当年休年假【答】江某并非在乙公司工作未满1年,而是累计工作年限已满5年(在甲公司已工作满5年),满足职工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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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产减值准备20万不是12月份提的,为什么要算12月份的利润减少?【答】答案解析里的20并不是之前计提的那笔2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而是12月份处置N设备时产生的资产处置净损失,这笔损失是12月当期发生的,所以需要计入12月的营业利润。 先计算N设备出售时的账面价值:400(原值) - 276(截至11月底已提折旧) - 20(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 - 4(12月新增折旧)= 100万元 N设备出售价款为80万元,因此处置产生净损失:100 - 80 = 20万元,这个20万就是答案里影响12月营业利润的金额,它是处置当期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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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目解析里面不是也有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吗?为什么不对呢?【答】题目问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会计处理”,用到的科目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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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这道题,完全没有理解到解析的意思,尤其是对应减值为什么1200*200/800?【答】因为减掉的是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而题目给出的200是账面原值,需要计算出账面价值,120总的减值*200/800替换部分占设备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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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题与本章第30题重复。。。。。。。【答】您刷新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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