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易错知识点——会计岗位设置
2020-09-30 99人已阅读

今天,蜜蜜为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易错知识点——会计岗位设置,这不仅是很多考生容易错的考点,还是历年的高频考点噢~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考核内容

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

2.回避制度

3.会计工作交接

4.总会计师

考频

★★★

常考题型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提示】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配偶亲关系。

3.会计工作交接

(1)需要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2)监交人员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真题回顾】 

【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2019年)

A.会计档案保管               B.稽核

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ABCD 

【解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大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知识点,可以加蜜蜜微信:kuaijikz咨询老师哈~

 

赞一个

分享到微信

课程推荐
视频更多
思蜜答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