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习知识点】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公司的登记管理
2020-09-27 99人已阅读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攻略,“会”人一步,占尽先机。为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每天都会更新哦~

今天我们来学习: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登记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三选一”)。

2.股东出资方式

(二)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提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均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三)注销登记

1.解散时不需要清算: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的。

2.在解散时应当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

【解释】公司解散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权利和行为能力。

(四)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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