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度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通知正式公布,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详细通知如下。(其他地区暂未受到影响)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传染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同时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我局报请市政府、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复,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1、能够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8月26日以后登录北京财政官网查看具体退费流程(由于需要开发新的退费程序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有关退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敬请谅解);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关于调整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市政府、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我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2. 2020年度报名北京参加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以申请退费。没有申请退费的考生自动延期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只能在北京(考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根据考生关心的问题,我们整理如下:
1.2020年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答:不再组织,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2.延考是否用申请?
答:不用申请,自动顺延到明年参加考试。
3.申请转到外省市参加2020年度考试行不行?
答:不能转到外省市参加考试。
4.我现在已离开北京,明年是否能够转到我所在地参加考试?
答:不能。只能申请办理退费(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所在省市报名通知)。
5.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费?
答:2020年度报名北京参加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以申请退费。
6.为什么选择了退费后,就不能改成延考了?
答:考生申请退费后,报考系统自动取消延考(温馨提示:您只能明年重新报名缴费参加考试啦!)。
7.什么时候申请退费?如何退费?
答:请您于2020年8月26日之后关注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退费时间、退费流程会在官网公布。
8.过了申请退费的时间还能退费吗?
答:不能,按延考处理,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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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该增值税该记入哪里?【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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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2 642[400 000/(1+6%)×6%] 这里为什么不把预计不被消费的按比例结转的收入计算结转“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不被消费的那部分50000元,什么时候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里【答】在计算“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在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这里的400000元是实际消费金额,只有实际消费时才产生纳税义务,所以用实际消费金额400000元来计算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到销项税额的金额,预计不被消费的部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所以暂不计算。 对于预计不被消费的那部分50000元,当确定其确实不会被消费时(比如储值卡过期),就可以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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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这道题是重要性【答】重要性原则关注会计信息对决策的影响。企业支付下半年报刊杂志费600元,金额相对较小,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逐月分摊到下半年各月,核算会比较繁琐,且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将这600元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虽然不符合严格的权责发生制,但简化了会计核算,且由于金额小,不会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体现了重要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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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C答案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是无线连带责任?【答】乙原本是作为限合伙人,但当乙变为普通合伙人后,法律规定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需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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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网上搜用益物权也可以是动产【答】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虽然《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但实际法律中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的客体都是不动产。因此,实践中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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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没说是一般纳税人,为什么不加税。【答】如果题目是考虑增值税,通常会给出增值税税率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条件,没有这些提示,一般则默认相关税费为不可抵扣的税费,应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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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判断什么时候用权责发生制,什么时候用收付实现制【答】哪个课程的题呢请提供订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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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面的10是怎么来的【答】借款时间从3 月到 12 月共计1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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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存款(倒挤)此处怎么理解?【答】在这个业务里,材料价款 45 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5 850 元,购买材料总共需要支付的金额是45 000 + 5 850 = 50 850 元,而甲公司的应收票据只有 50 000 元,不足以支付全部款项,差额部分用银行存款补付,银行存款金额是50 850 - 50 000 = 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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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题麻烦解释一下B?【答】加速折旧法的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计提较多的折旧,后期计提较少的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往往效率更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利益,前期多提折旧,能更合理地将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各期实现的收入相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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