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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收回委托甲公司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 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甲公司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A 156.14
B 155.58
C 108.19
D 66.25

题目解析

  • 答案:A
  •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00×150/10000)/(1-56%)×56%+100× 150/10000=156.14(万元)。

从价计征部分组成计税价格=(100+20+100*150/10000)/(1-56%)*56%,为何要+100*150/10000呢?这部分如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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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岛
解答6624个
根据复合计征的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就可以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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