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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甲公司,公司对李某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30000元,公司与李某约定服务期为3年,违约金12000元。2年后,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李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A 李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0000元违约金
B 李某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C 李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2000元违约金
D 李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30000元违约金

题目解析

  • 答案:A
  • 考点:服务期
  • 解析: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题中李某服务期为3年,培训费为30000元,每年扣减10000元。因为已经履行劳动合同2年,还有1年没有履行,所以李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10000元,因约定的违约金12000元超过10000元,应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

为什么这个12000元的违约金不是指一共呢,就是服务三年,未满违约金罚12000元,那已履行了2年,剩一年不是应该是12000/3=4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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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蜜蜂岛
解答6624个
是按培训费为30000元/3年计算的,李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10000元,因约定的违约金12000元超过10000元,应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只是9000的话,就按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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