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问答
学堂
APP下载
扫码下载蜜蜂岛APP
登录/注册
思蜜答
>
问答详情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24年实现预收收入3000万元,支付给第三方营销费用180万元,25年商铺完工,实现收入5500万元,支付第三方营销费用150万元,请问这个营销费用算佣金支出吧,24和25年的营销费用准许所得税前列支怎么计算,是按预收款计算还是按主要业务收入计算扣除限额,还是按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第三方帮我们实现的收入指标计算呢
分享到
老师解答
胡老师
解答5727个
营销费用属于佣金支出,一般企业向第三方支付手续费(佣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按与该第三方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扣除
插入图片
最多上传3张图片
*你的提问次数还剩
0
次
提问
取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