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武汉一家4S点买车,给我办的融资租赁,首付4.2万,贷款32.4万,不算利息。32.4万是按期还租赁公司然后给我开发票4.2+32.4=36.6,我给他打款4.2万,我要收据,她说发票给我开完,收据收回不给我,我觉得有病,卖车那人,我要求开收据,没问题吧?需要退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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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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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收据是没问题的呢,如果对方已开具发票,并且发票内容能够清晰反映购车款项的支付情况,收据退回一般没问题,建议您先与 4S 店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要求收回收据的原因,再根据实际情况看下是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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