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5日,甲公司因购买材料而欠乙公司货款合计5 000万元,2021年10月1日,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1 600万股自身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每股3元。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4 800万元。2022年1月1日,乙公司办结了对甲公司的增资手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手续费1.2万元。债转股后,乙公司持有的抵债权占甲公司总股本的2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 000-1 600×3=2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5 000
贷:股本 1 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 198.8
银行存款 1.2
投资收益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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