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上市公司,2×19年年末库存乙原材料、丁产成品的账面余额分别为1 000万元和500万元;年末计提跌价准备前库存乙原材料、丁产成品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账面余额分别为0万元和100万元。库存乙原材料将全部用于生产丙产品,预计丙产成品的市场价格总额为1 100万元,预计生产丙产品还需发生除乙原材料以外的加工成本300万元,预计为销售丙产成品发生的相关税费总额为55万元。丙产成品销售中有固定销售合同的占80%,合同价格总额为900万元。丁产成品的市场价格总额为350万元,预计销售丁产成品发生的相关税费总额为1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9年度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丙产成品的生产成本=1 000+300=1 300(万元)。
丙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区分有合同与否:有合同部分:900-55×80%=856(万元);无合同部分:(1 100-55)×20%=209(万元),分别与其成本1 300×80%=1 040(万元)和1 300×20%=260(万元)比较,均发生减值,因此应计算乙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乙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也应区分:①有合同部分可变现净值=900-55×80%-300×80%=616(万元),有合同部分账面余额=1 000×80%=80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 000×80%-616=184(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0,因此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84万元;②无合同部分可变现净值=1 100×20%-55×20%-300×20%=149(万元)。无合同部分账面余额=1 000×20%=20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 000×20%-149=51(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0,因此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1万元。综上所述,乙原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84+51=235(万元)。
丁产成品可变现净值=350-18=332(万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500-332)-100=68(万元)。
2×19年末甲公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35+68=303(万元)。
【提示】1 100万元是丙产成品的市场价格总额,包括了有合同部分和无合同部分。有合同部分用的是合同价格900万元,无合同部分用的是市场价格220万元(1 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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