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8年1月2日购入乙公司于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面值为1 0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5年,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甲公司根据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及其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划分为债权投资。甲公司支付了买价1 100万元,另支付经纪人佣金10万元,印花税2 000元。经计算,该投资的内含报酬率为7.29%。2×18年末乙公司因财务状况恶化,金融资产已出现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发生减值81.13万元;2×19年初甲公司因持有该债券的意图发生改变,将该项债权投资重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当日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重分类当日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2×18年1月2日:
借:债权投资——成本 1 000
——利息调整 (1 100+10+0.2-1 000)110.2
贷:银行存款 1 110.2
2×18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 000×10%)100
贷:投资收益 (1 110.2×7.29%)80.93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9.07
借:信用减值损失 81.13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81.13
2×19年1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 900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81.13
其他综合收益 110
贷:债权投资 (1 110.2-19.07)1 091.13
提示:计提的减值损失81.13万元影响的是下一年的摊余成本,不影响重分类时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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