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4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 211.2万元。甲公司20×4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为10000万股,引起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动的事项:(1)9月30日,为实施一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定向增发2400万股;(2)11月30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当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转增2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4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
甲公司20×4年基本每股收益=12 211.2/(10 000×1.2+2 400×3/12×1.2)=0.96(元/股)
提示: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这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只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或缩小的股份规模来享有或分担。所以乘以系数1.2,无需考虑时间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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